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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安厅出台行政处罚细则 积极推动《数据安全法》落地实施

发布时间:[ 2021-12-09 ]


近日,江苏省公安厅出台《江苏省公安机关依据〈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名称及适用条款》(以下简称《违法行为名称及适用条款》),明确全省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行为名称及其适用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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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本次制定《违法行为名称及适用条款》的过程中,全省公安机关明确了对《数据安全法》中5种违法行为具备行政执法权力:
  • 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不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

  • 非法向境外提供重要数据

  • 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调取数据

  • 未经批准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境内数据

  • 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数据


以及《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中4种违法行为具备行政执法权力: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未按规定报告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和重大网络安全威胁

  •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拒不配合公安机关开展安全检查检测

  • 从事危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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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两部重要上位法自今年正式实施以来,数据安全建设步伐明显加快,且势在必行。
 
本次江苏省公安推动《数据安全法》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落地实践,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名称和适用条款,切实提升了重要数据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能力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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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慧盾作为中国新数据安全定义者和开创者,始终聚焦数据安全领域,专注视频安全、大数据安全两块核心业务,拥有行业最完整的视频安全和大数据安全解决方案。目前行业应用全面覆盖公检法司、政府、教育、医疗、军队军工等行业,并得到各行业客户广泛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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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盾坚信,在《数据安全法》搭建的数据安全治理框架下,我国数据安全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将不断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将不断健全。未来,慧盾也将在数据安全领域继续深耕,以创新型产品和定制化解决方案,持续护航数据安全,助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